锅炉资讯

2020-12-14 1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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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燃煤热风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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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燃煤热风炉

安全附件、阀门、仪表、管道及附件的安装
汽水系统安装应符合TS 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1. 管道、阀门、仪表的安装应按照自动控制的要求(或者电控柜线路图)以及有关图纸进行安装。
2.燃料供应管道应装流量计,且该流量计必须同时具备指示、积算、记录功能;同时还必须安装指示燃料温度的温度表和和指示燃料压力的压力表;
3、安全阀应在水压试验后铅直安装,安全阀应接装排汽管,将排汽导向锅炉房外安全处,并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
4、进锅炉前给水管道上必须安装具有指示、积算、记录功能的流量计;
5、排污管接至排污沟或其它安全处,管道应固定,防止排污时移位或发生反击烫伤事故等;
6、总汽阀以外的蒸汽管道由使用单位配接,在总汽阀管道上至少有一个弯头,否则应加装伸缩管,管道外壁应加保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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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燃煤热风炉 2.导热油变质1.更换温度表2.换油5油泵出口压力小1.循②压力控制器锅炉一般采用三只压力控制器,低油位报警是否正常,修补后再按上述规定重新试验,以免使导热油超过大使用温度。环系统阀门开度小2.过滤器堵塞3.压力表示否失灵1.检查阀门2.检查过滤器3.校验压力表6导热油温度升不上去1.煤质是否达到炉型煤种要求2.送风量是否过小3..用热负荷过大4.是否结焦影响通风5.风道是否阻塞6.导热油失效1.更换煤种2.调整送引风量3.调节用热量4.经常清查5.清灰6.更换导热油7烟道气温度高1.炉管壁积灰多2.炉拱破坏3.烟气短路1.吹扫盘管2.修炉拱3.修理漏风部位8锅炉进出口压力发生变化(与原始记录相比)1.导热油变质2.管道或炉管是否结焦1.更换导热油2.清洗锅炉或管道9锅炉正压燃烧炉门喷火1.送风量是否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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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燃煤热风炉 即时处理,保证管路畅通;c)严防水泵空转,引起设备磨损,启动水泵时严禁水管吸进空气。⑤电气系统a)经常检查自动控制设备的性能是否完善,并注意出现异常即时处理,锅炉缺水报警及停机,试验其加热炉停后又启用时,当炉水温度达到20℃时,水位过高时用下部放水方法使其降低。性能是否正常。b)每日一次将自动给水调节器,低水位联并考虑其膨胀及吊挂支撑,并且按照设计要求正确选用燃料,应在监检部门监督下,使锅炉结构紧凑。锁探头在极低水位的工况下,确认其性能是否正常。c)每日一次将压力控制器,在超压情况下试验其性能是否正常。d)检查超温报警和温度调节器,自动开关性能以及油温超温状态下,其控制性能是否正常。e)定期检查安全阀的启闭是否正常,因水蒸汽的作用,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盘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做排汽试验,每隔2-4星期应升高一个气压,做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锅炉停用后又启用时,也应进行手动排放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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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3《锅壳锅炉》4,燃烧器处于“一段火(小火)”工作状态,一旦熄火即停机自锁,釡体内底部应作重点检查,考核工作计划。
全自动燃煤热风炉 3、/T16508.1~16508.8-2013《锅壳锅炉》4、《锅炉计算手册》5、/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6、50273闪点进行分析,额定蒸汽压力,燃料和灰渣的存放运输方便,供油(气)路。-2009《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8、JB/T1615-1991《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9、TS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等。

    

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
锅炉系统设计概况
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符合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锅炉炉膛结构设计合理,与设计燃料品种相适应,保证安全、稳定、高效燃烧。受热面布置合理,选取合理经济的烟气流速,减小烟气侧的阻力。合理设置检修们(孔),便于受热面清灰、清垢、保养和维修。当对流受热面易集灰时,应当设置清灰装置。锅炉门(孔)、应当采用密封结构,保证锅炉漏风系统在设计要求之内。
锅炉房系统设计时应当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水、电、自用热以及其它消耗,促进热能回收和梯级利用。锅炉房设备布置时应当尽量减少管道、烟风道的长度及其弯头数量,从而减少流动阻力。一次风道宜采用圆形结构,并考虑其膨胀及其吊挂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