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7 12: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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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厂蒸汽锅炉


无论吨位多大,锅炉的工作原理基本相同。
锅炉的作用是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并利用热能加热锅内的水使之成为具有足够数量和一定质量(汽温、汽压)的过热蒸汽,供汽轮机使用。现在火力发电厂的锅炉容量大、参数高、技术复杂、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高,所以燃料主要是煤,并且煤在燃烧之前先制成煤粉,然后送入锅炉在炉膛中燃烧放热。概括地说,锅炉是主要工作过程就燃料的燃烧、热量的传递、水的加热与汽化和蒸汽的过热等。
整个锅炉由锅炉本体和辅助设备两部分组成。
省煤器。位于锅炉尾部垂直烟道,利用烟气余热加热锅炉给水,降低排烟温度,提高锅炉效率,节约燃料。
汽水系统:自来水通过水处理设备,硬度由6mol/L降至0.03mol/L,送至储水箱,然后通过给水系统送到冷凝器加热,温度达45℃,进入储水箱,通过给水泵进入炉内,经过加热饱和蒸汽温度达到193℃,由主汽阀进入分气缸,然后至用户。
燃烧系统:燃气系统直接通过燃气管道送至燃烧机进行燃烧;燃油系统先储存在储油罐中,然后通过泵送至日用油箱,再送至燃烧器进行燃烧。
烟风系统:燃料在燃烧室内经过燃烧生成高温烟气,经燃烧室到达回燃室,充分燃烧后经过对流管束到前烟箱,在前烟箱回转通过第二对流管束达到后烟箱,形成三回程。然后经过冷凝器换热以后经由烟囱排向大气。
纺织厂蒸汽锅炉
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确定安装单位。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锅炉安装资格!!
2、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前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3、安装质量分段验收和水压试验,由锅炉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总体验收收时还应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代表参加!!
4、安装验收合格后,由锅炉使用单位持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锅炉登记手续,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本锅炉必须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试合格的司炉人员操作运行!!
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
纺织厂蒸汽锅炉
产品基本要求:
1).对燃料必须符合燃烧设备自身的设计使用要求,对燃料的成分、热值、杂质等必须符合燃烧设备及锅炉产品的设计要求。
2)、锅炉辅机设备与供水设备及其它配套的设备,如果用户不需要我公司提供,则必须保证用户自己提供的设备符合我公司产品设计的要求,如因用户配套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产品任何质量问题的,本公司概不负责;如用户需要自己配套其它设备的,必须按公司的提供的要求进行配套设备的购买,且购买回来的产品必须经过我公司的确认。
3).锅炉长期停运必须做好停炉的保养,以防腐蚀;再次投入运行前,应进行详细的检查,并特别注意对辅机的检查,以防通电后烧毁电机及发生其它事故;在用中的锅炉,必须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保养阀门、仪表、辅机设备、烟风系统、燃料系统等,确保全部设备及格配件正常。
5).锅炉给水必须达到/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这关系到锅炉安全和节约燃料。
6).对产品的安装,必须找有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进行,且安装质量除了使用单位需要验收外,还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安装必须确保所有设备安装符合产品设计规定的要求。
运行中影响 锅炉 燃烧因素有以下几点:
(1) 燃料质量变差,如挥发分下降,水分、灰分增大,使燃料着火及燃烧稳定性变差,燃烧完全程度下降。
(2) 煤粉细度变粗,均匀度下降。
(3) 风量及配风比不合理,如过量空气系数过大或过小,一二次风风率或风速配合不适当,一二次风混合不及时。
(4) 燃烧器出口结渣或烧坏,造成气流偏斜,从而引起燃烧不完全。
(5) 炉膛及制粉系统漏风量大,导致炉膛温度下降,影响燃料的安全燃烧。
(6) 锅炉负荷过高或过低。负荷过高时,燃料在炉内停留的时间缩短;负荷过低时,炉温下降,配风工况也不理想,都影响燃料的完全燃烧。
(7) 制粉系统中旋风分离器堵塞,三次风携带煤粉量增多,不完全燃烧损失增大。
(8) 给粉机工作失常,下粉量不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