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4 13: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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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kw燃煤导油炉
燃烧系统检查
1、日用油箱必须注满一定的燃油,并在油位计目测到一定油位,检查有无泄漏。日用油箱油位调节是否正常,低油位报警是否正常。燃气炉应检测进气压力是否满足燃烧器要求。
2、检查燃气过滤器有无积塞的污物。
3、启动油泵注入燃烧系统,气体燃烧通过稳压器,同样进入燃烧系统。
4、打开缓冲器上方的回油阀,排除空气。
5、检查点火装置能否正常操作运行。
6、检查空气油量(气量)调节阀等相关部件有无异常,是否松动。
(五)自动控制检查
检查电路、控制盘、调节阀、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灵敏可靠,火焰监测器应处于工作状态,燃油燃气锅炉的点火程序和熄火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1800kw燃煤导油炉
燃料要求
1)、天然气:Qnet,v,ar:33500 ~ 37700kJ/Nm3
2)、轻柴油,一般为热值不低于42916 kJ /k、牌号为0#的成品柴油,不得使用其他添加剂,也不可以使用生物油、提炼油、回收油等。
压力要求(具体按所配燃烧器确定)
4、燃烧机选配;
1)、对燃烧设备的选择,必须考虑锅炉产品设计的背压、对功率的选择时,必须要在大于设计背压下的燃烧机输出功率。
2)、在满足背压的前提下,所选配的型号输出功率一般为输出功率的1.2倍,免得机型过大。
3)、燃气燃烧机还必须考虑气源的压力与流量,气源的压力一般在3.15Pa~31.5Pa左右,入燃烧设备前的压力可调整到10.5 Pa左右,流量要大于大使用流量的1.2倍以上,流量的选择还必须同时考虑气源压力的问题,压力越低,则流量(管道口径)必须加大,否则无法满足产品燃烧的要求。
产品基本要求:
1).对燃料必须符合燃烧设备自身的设计使用要求,对燃料的成分、热值、杂质等必须符合燃烧设备及锅炉产品的设计要求。
2)、锅炉辅机设备与供水设备及其它配套的设备,如果用户不需要我公司提供,则必须保证用户自己提供的设备符合我公司产品设计的要求,如因用户配套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产品任何质量问题的,本公司概不负责;如用户需要自己配套其它设备的,必须按公司的提供的要求进行配套设备的购买,且购买回来的产品必须经过我公司的确认。
3).锅炉长期停运必须做好停炉的保养,以防腐蚀;再次投入运行前,应进行详细的检查,并特别注意对辅机的检查,以防通电后烧毁电机及发生其它事故;在用中的锅炉,必须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保养阀门、仪表、辅机设备、烟风系统、燃料系统等,确保全部设备及格配件正常。
5).锅炉给水必须达到/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这关系到锅炉安全和节约燃料。
6).对产品的安装,必须找有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进行,且安装质量除了使用单位需要验收外,还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安装必须确保所有设备安装符合产品设计规定的要求。
1800kw燃煤导油炉
锅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终端用户蒸汽量、热负荷的变化及时调度、调节锅炉的运行数量和锅炉出力,有条件的锅炉可安装锅炉负荷自动调节装置。多台锅炉的系统宜配置集中控制装置,保证锅炉运行平衡,处于经济运行状态。锅炉介质参数的选取应当满足使用要求,不应当使锅炉的额定出口压力和温度与使用的压力、温度相差过大。
9、锅炉的正常排污率符合以下要求:
⑴、以软化水为补给水或者单纯采用锅内加处理的工业锅炉不高于10%;
⑵、以除盐水为补给水的工业锅炉不高于2%。
10、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技术档案。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当将锅炉产品能效技术档案与产品质量档案和设备使用档案集中管理(相同部分档案资料可保存一份)。锅炉能效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⑴、锅炉产品随机出厂资料(含产品能效测试报告);
⑵、锅炉辅机、附属设备等质量证明资料;
⑶、锅炉安装调试报告、节能改造资料;
⑷、锅炉安装、改造与维修能效评价或者能效测试报告;
⑸、在用锅炉能效定期测试报告和年度运行能效评价报告;
⑹、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
⑺、计量、检测仪表校验证书;
⑻、锅炉水质处理检验报告;
⑼、燃料分析报告。
1. 电控柜为开启式结构,一般前后门均可打开,电控柜基础应高出地面100~150mm,根据电控柜尺寸预埋角钢。用螺栓将电控柜连接固定在基础上,前后空间不小于1000mm,以便检修。小型锅炉电控柜与锅炉本体组合成一整体出厂(小于0.35MW的立式锅炉);
2. 检查控制柜无损坏,内部接线无松动、脱落现象;
3. 接线前先阅读随机附带的相关电气原理图;
4. 用户电源线接到开关端顶部铜排上,柜外控制线接到柜体内的接线端子上;
5. 电控柜就近埋设钢板接引地线,接地电阻小于4Ω;
6. 导线规格应符合要求,宜使用套管保护,走暗线,三相动力线必须是三相四线制;
7. 接线完毕后,仔细检查是否正确、牢固。
a) 基本安全知识:
1. 锅炉房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及其他安全知识。承压锅炉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取得司炉工操作证才允许上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 常压锅炉严禁堵通大气孔或切断通大气功能的管道,锅炉不得带压运行;
3. 严禁在锅炉水位低于规定值,或锅炉出现明显异常,或锅炉出现故障而未排除,或出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其它情况时开机运行;
4. 严禁锅炉处于手动控制时无人监管;
5. 严禁在有结冰可能时,锅炉贮水;
6. 锅炉发生超温、超高或超低水位采取措施而无法解决时应立即停炉;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应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一旦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排除,严禁在其失灵或不正常时继续运行;
7. 锅炉一般情况下每班应排污一次,排污应在较高水位时进行,排污量一般控制在蒸发量的3~5%左右。